自杀行为法律地位解析——以民法生命权理论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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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雪理.自杀行为法律地位解析——以民法生命权理论为视角[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28(2):8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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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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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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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直以来,自杀都是接受社会道德的否定性评价的。传统的生命权理论实为生命维护权,通过否认生命利益支配权,避免为自杀行为留下合法的依据。然而,从不同角度展现的生命权应有生命的处分之意,自杀行为该有合法的生存空间,所以让生命权正视自杀行为才是正确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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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命权 自杀行为 限制 |
文章编号: | 1008-7427(2008)02-0085-02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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