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法律英语的正式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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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骑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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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江大学,湖北,荆州,434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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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Martin Joos在Five Clocks一书中对语言使用的正式程度提出的五种文体的划分,法律英语属于庄重文体(the frozen style),是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种文体。法律英语的正式性不仅表现在正式词汇和用语的使用上,还表现在准确性与模糊性的内在统一上。此外,法律英语特有的句式和句法特征也是其正式性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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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英语 正式性 庄重文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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