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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角度:“毛泽东主席”打倒“刘少奇主席”
摘    要: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当选国家主席,按照五四宪法,国家主席任朗四年,任期理应于1958年9月27日结束。并且毛本人在法定任期内,也一再提出不想任下届国家主席。吴冷西说“毛主席要辞去国家主席职务,早在1956年八大之前就在中央内部提出过”。

关 键 词:五四宪法  毛泽东  刘少奇  国家主席  1954年  毛主席  吴冷西  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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