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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角度:“毛泽东主席”打倒“刘少奇主席”
摘 要: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当选国家主席,按照五四宪法,国家主席任朗四年,任期理应于1958年9月27日结束。并且毛本人在法定任期内,也一再提出不想任下届国家主席。吴冷西说“毛主席要辞去国家主席职务,早在1956年八大之前就在中央内部提出过”。
关 键 词:
五四宪法
毛泽东
刘少奇
国家主席
1954年
毛主席
吴冷西
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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