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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加强民办园评估管理
摘    要:<正>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出台《民办幼儿园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全市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经过年检(新办园除外)的各类民办幼儿园,今后每年都要接受一次区级评估,开设有偿兴趣班、特长班、培训班,擅自组织幼儿集体服药在内的8类民办幼儿园将被直接视为不合格。民办幼儿园将根据评估得分进行分级,分为一级民办园、二级民办园、三级民办园和基本合格园四个等级。评估项目包括办学条件、安全卫生、组织管理、保教工作、办园效益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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