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提高劳动强度而生产的剩余价值是相对剩余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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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远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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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提高劳动强度而生产的剩余价值,一般都认为属于绝对剩余价值。但是,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大量论述,应该属于相对剩余价值。首先,从马克思关于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下的定义来看,马克思说:“我把通过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相反,我把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改变工作日的两个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马克思讲得很明白:延长工作日生产的剩余价值是绝对剩余价值,但并没有说提高劳动强度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属于绝对剩余价值。什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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