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权的性质反思与变革 |
| |
引用本文: | 莫湘益.检察权的性质反思与变革[J].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4):33-35. |
| |
作者姓名: | 莫湘益 |
| |
作者单位: | 湖南商学院,法学系,湖南,长沙,410205 |
| |
摘 要: | 检察权属于司法权,还是属于行政权,或者既属司法权,又属行政权?对此问题的分析,不能脱离我国宪法设定的国家权力结构,盲从三权分立的模式;也不能忽视检察权各项权能所追求的价值.文章提出,检察权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之下,受制于立法权,但与行政权、审判权平行的一种权利.在此基础上,可按照权力制衡的原则对检察权加以改造,以解决“监督者接受监督“的问题.
|
关 键 词: | 检察权 行政权 司法权 价值追求 分化 |
文章编号: | 1672-1012(2002)04-0033-3 |
修稿时间: | 2002年10月15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