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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职工教育条例》:
摘    要:《北京市职工教育条例》:第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和鼓励职工在实践中刻苦学习,自学成才,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第十六条职工参加学习的时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统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脱产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12日。班组长、技术工人每年脱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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