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中国前30年的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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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谷春德.如何看待新中国前30年的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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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谷春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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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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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前30年的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成绩巨大而显著,废除旧法律和伪法统,制定新法律、法令、法规,法学教育初具规模,法学研究初步开展.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曲折,出现了偏颇和失误.毛泽东创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和人民民主法制理论,指导了法制建设和政法工作.我们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人民民主法制理论,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又好又快地继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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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中国前30年 法制建设 法学教育 人民民主法制理论 |
How to View the Legal System Building and Legal Education of the First 30 Years of New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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