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中的事实认定与价值主张——以由之知之、三纲尊卑、差等之爱三题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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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毅.儒学中的事实认定与价值主张——以由之知之、三纲尊卑、差等之爱三题为例[J].中国文化研究,2022(2):9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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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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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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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三纲尊卑、“差等之爱”三说,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儒家的价值主张,但事实上,无论从命题本身的形式来看,还是从历代大儒的理解来看,它们都只是儒家所认定的社会事实,而儒家在这三个方面的真正主张分别在于且完全在于“由之而自知”、“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夫义妇听”(尤其是“君仁父慈夫义”)和“扩而充之”。通过这些主张,儒家希望能够达成三种理想状况:自我启蒙但随处可安、上下有别但情意交通、亲疏有别但仁爱无疆。儒家在以上三个议题上的论述是全面、平正且极具理论和现实价值的,而贯穿其中的事实认定和价值主张的区别,则是我们解读儒学乃至一切学说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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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儒学 事实 价值 知行 人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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