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理念与法学教育的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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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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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法学教育的大国,但也存在着许多内部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和促进我国法学教育全面深入地发展,应尽快建立起有效的宏观协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本着精准发力和加法减法一起做的原则做好全国法学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和东西对口支援工作;在构建法学学科专业国家标准时要综合考虑现有各种不均衡因素,并以适当方式予以体现,以实现法治工作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目标,促进法学教育的协调发展和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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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发展理念 调整结构 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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