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法治关系的法理结构及实践意义 |
| |
引用本文: | 莫纪宏.论涉外法治关系的法理结构及实践意义[J].山西师大学报,2024(3):1-13. |
| |
作者姓名: | 莫纪宏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 |
摘 要: | 本文从一个全新的法理视角来阐释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加强涉外法律工作”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的“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政策术语演变背后的法理依据,并对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之一的“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法理内涵进行了创新意义上的解读,其基本分析方法就是打破了传统法理学使用的法律关系概念的逻辑界限,用法理内涵和外延更加丰富的法治关系的概念来分析“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关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主张应当把制定法规则与法律秩序效果有机结合起来综合性地判断一个主权国家的法治状态,不能仅仅将研究视野停留在制定法规则占优势的传统法理上。本文在分析法治关系概念的建构功能时指出,在涉外法治关系体系中,法治关系的构成要素至少应当分为九个方面,包括法律规则要素、法律关系主体要素、法律关系客体要素、法律关系内容要素(主要是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时空要素、法律关系手段要素、法律关系目的要素、法律关系效力要素和法...
|
关 键 词: | 涉外法律工作 涉外法律关系 涉外法治工作 涉外法治关系 国内法治 涉外法治 国际法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