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们至少不应该简单地把最低工资立法与政府对价格恣意干预等同起来,闭眼不理会现代社会中政府对于指定普遍规则所应负的责任最近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保部部长尹蔚民说,全国共有24个省份年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这再次引发了人们关于最低工资立法是否合理的争论。不管从哪个角度看,理性地评估一项政策,不是看其意图如何,而是看其预期的福利后果是否符合政策出台的意图。很多政策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人们对于其福利后果的预计差距太大。最低工资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长期以来,主流经济学的教义都把最低工资法当成是政府破坏市场秩序的例子,认为作为一种人为设定的价格下限,最低工资法只会导致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失衡(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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