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中的分级教学部分的一些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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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斌.关于《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中的分级教学部分的一些建议[J].大学教育,2013(3):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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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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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文化与传媒系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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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10月颁布的《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确定"A级为标准要求,B级为过渡要求"的高职英语教学要求已不适合目前我国高职英语教学的客观情况。应对高职英语教学要求进行修改,改为分A、B、C、D四级,D级为最低要求,C级为较低要求,B级为一般要求,A级为较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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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职高专 英语 教学要求 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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