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谈传统的书法美学思想
引用本文:刘金龙.谈传统的书法美学思想[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9(6):142-143.
作者姓名:刘金龙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辽宁沈阳110034
基金项目:此文系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2008673)成果.
摘    要:书法是以汉字为载体的书写性艺术。强调书写性,就要重视其技珐,而技法来源于实践。凡艺术都是从继承到发展的,书法也不例外。一旦书法的某些传统变成了一种欣赏法则,形成了观念的模式,真正的传统就诞生了。漫长的欣赏史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审美类型,使我们能有条件把种种类型中普遍的,内在的、规律性的原理部分抽绎出来,而把一时一地、一人一事的那些偶然性因素加以排除,从中总结出古人经常沿用的欣赏法则。我们自然不能说这些原则在任何历史条件下都是通行无误的,事实上每一种原则本身都是时代的产物,

关 键 词:书法  美学思想  传统  欣赏  偶然性  艺术  书写  法则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