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余的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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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明.多余的顿号[J].新闻战线,19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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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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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顿号,表示句中并列的词或词组之间的停顿。然而,习惯上却有一种用法超出此限,实是用得太滥。相邻的两数字并列,以表示未实指的概数时,如今习惯上加用顿号,如“七、八件”“三、四人”;非相邻数字并列也加顿号,如“三、五天”。其实这里的顿号有不如无。而有些情况下则必不可用,用则生疑。例如:光明日报2月14日严家其同志文章:“一、二十年来不少被人们视为神圣的观点、思想动摇了……”其中“一、”极易被误认为是内容上的序数词。另外,还有“六十四、五岁”“百分之七、八十”“三万五、六千元”“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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