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职工为档案缺失讨说法
引用本文:孙启明.职工为档案缺失讨说法[J].天津档案,2007(4):4-14.
作者姓名:孙启明
摘    要:职工将档案交给单位保管,数年后经查询,职工发现自己的学生档案材料部分竟不翼而飞。职工由此与单位对簿公堂,要求单位给个交代。对此,单位却以职工档案早已移交劳动局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两审之后,因被告单位无证据证明劳动局有过错,法院判决被告单位给付原告职工补偿费1万元。第一段]

关 键 词:职工档案  档案材料  承担责任  证据证明  法院判决  劳动局  单位  补偿费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