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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新村”的作法對嗎?
作者单位:人民教育编辑部
摘    要:編輯同志: 我們學習了貴報刊登的錢俊瑞同志寫的‘從討論武训問題我們學到些什麽’一文,在末四段中,有這樣一段話:‘……段公繩武便是受了他(指武訓——錢)的影響而改變的一位志士,……自稱“退贓贖罪”,將房屋車馬變賣,建立包頭新村,依耕地農有之原則,實行集體生產,以期造成共同勞動平等享受之社會;而且實施生活教育以期創造新鄉村、建立新文化……依我看來中國還需要武訓,需要繩武,……’。我们的學習小組,對這一段話,曾展開爭論,有的認爲繩武的作法是對的,他‘依耕地農有之原則……造成共同勞動平等享受之社會’不是很好嗎?也有的說繩武的作法不對,認爲他受了武訓的影響,中了武訓的毒。因為我們不瞭解段繩武究竟是怎樣的人,與‘武训精神’相同呢?抑不同呢?所以得不出結論來。請在貴報上答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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