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為了使學生能夠正確地運用祖國的文字,寫出通順的文章,我除號召同學加緊學習外,又規定:在文章作好以後,可以兩人(能多更好)互相校正一下,力求減少錯別字和語法、作法上的錯誤。我試行這種方法、原只希望他們能改正錯別字,就認為得益下少;哪知後來竟有人把對方不通的詞句和不完滿的意思,甚至次序顛倒的段落也有所改正。如某篇的原句是「白人壓迫黑人」。校正人認為意思不完滿,就改成「白人的統治階級壓迫黑人」。又一篇的原句是「後來終於被逮捕人民法院」,校正人認為詞句不通,於是就改為「後來終於被人民法院逮捕」。又如在「我的家庭」一篇文章裏,作者在記述「房舍」的一段後,接著就記述人口,但在這段末尾,他又孤零零地加上一句「草房瓦房共十二間」,校正人認為這句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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