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人本精神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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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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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成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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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是人类活动的产物,是基于人的需要而形成的,在人与法之间,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人本精神。人本精神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表现,法律的发展史也表明了这一点。同时,法律的发展史也体现出人本精神的内容正随社会的进步而完善。共产主义以人的全面解放和彻底自由为目标,因此社会主义法律所体现的人本精神是真正的、彻底的人本精神。在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中,要坚持贯彻人本精神,不断完善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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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人本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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