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财税体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安徽省县乡财税体制改革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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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课题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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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合肥师范学院经济系,安徽,合肥,23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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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社科规划课题“税费改革后农村财政体制建设研究”(AHSKF05-06046)的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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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县乡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主体是农户。我省县乡财税体制改革实行了多予少取的方针,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成绩,但也内含着问题和矛盾。只有进一步推进县乡财税体制改革,才能真正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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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县乡财税体制 转移支付 新农村建设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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