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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罚金刑执行中的“先收后审”现象
引用本文:王伦刚.浅析罚金刑执行中的“先收后审”现象[J].成都师专学报,2000,19(1):8-10,26.
作者姓名:王伦刚
摘    要:罚金刑执行中的“先收后审”现象长期普遍存在,但其适用对象和执行时间均不符合罚金作为一种刑罚的性质和要求。“先收后审”现象有其观念的、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但其存在却会阻碍无罪推定观念的确立与刑事诉讼庭审方式的改革,也会损害司法公正和法院形象,因此有必要对如何克服这种现象进行探讨。

关 键 词:  罚金刑  “先收后审”现象  刑法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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