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中职招生实行“六放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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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省宿迁市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意见》,确定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实行年龄、分数、计划、届别、时间、市内区域六个方面放开,市与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不得设置壁垒,不搞地方保护,保证公平竞争。鼓励职业院校到市外特别是省外引进学生,每引进一个学生一次性奖励50元,外省籍学生毕业后在宿迁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再按每生100元一次性奖励招生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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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宿迁市 江苏省 招生 中等职业院校 中职 协调发展 职业教育 政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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