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江苏宿迁中职招生实行“六放开”
摘    要:江苏省宿迁市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意见》,确定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实行年龄、分数、计划、届别、时间、市内区域六个方面放开,市与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不得设置壁垒,不搞地方保护,保证公平竞争。鼓励职业院校到市外特别是省外引进学生,每引进一个学生一次性奖励50元,外省籍学生毕业后在宿迁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再按每生100元一次性奖励招生院校。

关 键 词:宿迁市  江苏省  招生  中等职业院校  中职  协调发展  职业教育  政府文件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