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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用本文:木拉提·巴海.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J].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学报,1997(4).
作者姓名:木拉提·巴海
作者单位: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政教系
摘    要:本文从“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处理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是我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目的”以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把宗教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三个方面阐发了对江总书记所作的科学论断的较完整、较深刻的理解。

关 键 词:统战工作会议  科学论断  宗教问题  途径  宗教信仰自由  目的  宪法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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