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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引用本文:钟杰.试论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J].华夏星火,2004(9):26-27.
作者姓名:钟杰
作者单位:金华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
摘    要:所谓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就是相关主体的破产能力问题。破产能力是指债务人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解决债务清偿问题的资格。通常,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具有破产能力的前提。但由于破产法是适用于特殊情况下的债务清偿程序,所以其适用主体即具有破产能力,与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可能出现一定差异。各国出于社会政策需要或因

关 键 词:破产能力  破产法  法的适用  民事权利能力  范围  适用主体  债务清偿  问题  资格  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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