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法律事务专业实施毕业设计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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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杰明.高职高专法律事务专业实施毕业设计的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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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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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53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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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事务专业要培养实用型法律人才。采用毕业设计进行毕业考核.有利于将考核方法改革与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相适应,与理论教学改革、学生能力的培养有机的融为一体.检验学生对法律职业的岗位要求的理解和自身的执业能力认识.反映出该专业的教学实力和成果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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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职 法律事务专业 毕业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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