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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学习贯彻新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思考与实践
引用本文:林春曹.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学习贯彻新修订《义务教育法》的思考与实践[J].江苏教育,2007(3):11-12.
作者姓名:林春曹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实验小学
摘    要: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后.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该法的相关内容.并就其中的“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5个章节的内容作了深入的研讨。在学习与研讨的过程中,大家对义务教育的宗旨和任务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在这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我们可以鲜明地感受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已成为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素质教育就是要以人为本。素质教育就是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的功能、教育的目标回归到了以人为本.这就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广大基层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信心和决心。

关 键 词:《义务教育法》  以人为本  全面发展  修订  学习  社会主义建设者  素质教育  实践
文章编号:238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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