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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教师评价的权利交给教师——基于年级管委会制的探索与思考
引用本文:钦国强,张向前.把教师评价的权利交给教师——基于年级管委会制的探索与思考[J].科协论坛,2007(8):121.
作者姓名:钦国强  张向前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系 上海200062(钦国强),浙江省长兴中学 长兴313100(张向前)
摘    要:浙江省长兴中学经过实践与探索,根据发展性和奖惩性教师评价的理论,依据绩效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以年级管委会制为核心的一套科学、民主的教师考评体系,实现了教师评价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有利于提高学校的绩效管理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关 键 词:教师评价  年级管委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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