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若干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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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蕾.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现代教育,2014(1):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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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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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英才学院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山东济南25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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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山东省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研究”(项目编号:J13WH58)与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民办教育专项课题“非政府组织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作用研究”(项目编号-201IZCJGM08)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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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教育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对于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需要,亟需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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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办教育促进法 地位 法人属性 合理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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