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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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屈满学,张国栋.浅析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J].当代教育科学,2003(5):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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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屈满学 张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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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师资处 副处长
(屈满学),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师资处 副处长(张国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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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般而言,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有两种理论: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和教育法上的教育契约理论。我国当前的教育实践领域,无视学生的权力主体地位,侵犯学生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更多的是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支配所致。因此,有必要从改革学校制度入手,改变现存的学校(教师)与学生地位不平等的状况。其中,关键是:一、确立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建立尊重学生权益的学校制度;二、扩大父母参与的权利,建立开放的学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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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关系 特别权力关系 教育契约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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