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清前期的养济院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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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宗志.浅析清前期的养济院制度[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5(4):144-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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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宗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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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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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养济院制度是清代社会救济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清王朝从前代继承了这一制度并有所发展。它的救助对象以失去劳动能力且没有家庭赡养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为主,同时还包括传染病人和老年军流犯人。官办是这一制度的主要特征,从筹措救济经费、决定全国各地的救助名额和救济标准,到主持日常管理,都完全由政府负责。在具体实践中,官办的优势与弊端表现明显:一方面,养济院从空间上覆盖了全国各地,建立了完整的社会救济网络;另一方面。制度的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财政和吏治状况。由于不能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其社会救济功能日趋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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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前期 养济院制度 社会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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