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法局部类目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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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图法》编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图法局部类目作了修改,现将修改意见刊登如下: (1)关于运用复分加“0”问题,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使用说明》(1981年书目文献出版社)第一节(八)中巳作补充说明。其基本要求是: 社会科学各类所列的复分表,一律照用,但在有关的概括类下使用复分时,必须加“0”,以便排在具体类的前面。(法律类”“D92中国法律”类下所列的复分表已规定用“0”复分,照用即可)。自然科学类下所列的8个专类复分表的复分在类目中规定仿照“一般性问题,复分时,一律用“0”复分。(在表下所举的例,有的需要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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