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验论作为一种认识的理论,它强调一切知识和认识都靠人的感觉和心理而得来,否认理性认识的真实性和重要性。经验论反对可知论,并对纯粹理性进行批判,认为纯粹理性是不可能的。它指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指向自身感觉和心理的幸福与快乐,而当人的这种指向感觉和心理的行为达到了人类感官的满足时,这种行为便是合宜行为。每个人的行为既然都是为了追求自我心理和感觉的幸福和快乐,那我们就说它是人们的自愿行为。所谓自愿行为,即我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不受其他人或其他因素的干涉,甚至可以否定他人的意愿,从而做出符合自身意愿的选择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只能知晓自己的幸福和快乐,而无法知晓其他人的感觉和心理、快乐和幸福,同时他人也无法知晓我们自身的快乐和幸福。从这一意义上来看,人性是自私的。所以在利己之心的驱动下,人们就会选择尽可能让自己快乐和幸福的行为,即趋利避害,而且这种趋利避害是人们理性选择的结果。但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自私的人应该如何去进行人际交往?这就要求人们在交往过程中,与他人产生一种感觉和心理的相似性,即"同情"。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的利益交换就产生了。每个人在交换过程中,尽力维护自身利益,从而社会利益或社会正义便得以实现。这便是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但既然有利益交换,就避免不了利益的矛盾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双方就需要放弃个人利益,寻求一个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即"共同尊长"来仲裁,这就形成了市场经济所允许的国家形式,即最高裁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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