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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雅》法律使用域词语的训释理据与上古法文化
作者姓名:赵家栋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古代文学与社会文化研究基地”成果之一湘教通[2004]284号
摘    要: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更重要的是一种文化现象.成书于战国末年的《尔雅》,是一部训诂资料集,整理和保存了秦汉以前大量的古训,其词汇基本反映了先秦词汇的概貌.我们从夏、商、周三代的法律语言形成的特点出发,对《尔雅》中法律使用域词语进行了界定、分类,探明这些词进入法律使用域的理据,从而透视汉民族早期法文化思想和其精神内质。

关 键 词:《尔雅》 法律使用域词语 训释理据 上古法文化
文章编号:1009-4482(2005)06-0085-05
收稿时间:2005-06-25
修稿时间:200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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