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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金制兴废小史
引用本文:桑学成.厘金制兴废小史[J].历史教学(高校版),1986(2).
作者姓名:桑学成
摘    要:厘金,又称“厘捐”,创办于清咸丰三年(1853年),裁撤于民国二十年(1931年),历时78年。厘金制是中国近代财政史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存在不仅对于晚清和北洋政府的财政有特殊意义,而且广泛地影响到近代社会的各个方面。 1853年,太平军横扫江南广大地区,使清政府“盐引停运,关税难征,地丁钱粮复间因兵荒而蠲免缓征”(《皇朝道咸同光奏议》卷37),财政拮据,饷源枯竭。为了筹措军饷,是年9月,清政府的副都御史雷以諴,以刑部侍郎在江北大营帮办军务,派官吏到扬州城附近的仙女庙、邵伯、宜陵等镇公谕米行,“捐厘助饷”。次年3月,他又奏请在江苏各府州县仿照办理,课以百分之一的捐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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