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语言流变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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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德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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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长沙810071;西南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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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重庆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重点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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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言是传播法律的工具,法律的形成及其社会效果的最终实现离不开语言的参与.法与语言的关系长期以来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话题,已经形成一门相对独立的专业学科--法律语言学或法学语言学.法律语言学研究法律规则极其运用解释的语言,侧重共时性;法学语言学研究法律规则形成背后的思想基础以及各种因素,侧重历时性.广义的法学语言学包括法律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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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语言学 法学语言 法学语言转向 流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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