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教学中的体系化思维与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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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管洪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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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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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省2016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山东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供给侧改革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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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概念的位阶性,民法原则、规范以及法律关系之体系性均要求在民法教学中贯彻体系化思维.应帮助学生掌握民法概念体系、架构民法规范体系、领会民法原则体系、把握民法法律关系体系以及灵活运用民法请求权体系,同时,避免运用机械化、空洞化、片断化的思维开展民法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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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教学 体系化思维 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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