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不满意”,教师就要下讲台吗 |
| |
作者姓名: | 章亦华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 |
| |
摘 要: | 今年春学期始,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就推行起了课堂质量承诺责任制,把学生满意度作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核心标准。首先,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对全院公布,使每位学生都了解考核详细内容。在评价教师的课堂效果前,举行班级全体学生座谈,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并结合班级信息员的反馈、督导检查的结果综合评价教师的课堂效果。该院教师将全部向学生做出承诺--如“自己将尽心尽职,保证教学效果,主动接受学生监督,如果学生不满意,自己下讲台”。一学年后,学生评定结果有两次不合格者,学校将对照承诺书,让教师待岗培训或离开讲台。此外,学校出台外聘兼职教师暂行管理办法,兼职教师与专业教师共同备课、共同设计教学情景,经过试讲、点评、学生代表评价合格后,才能正式走上讲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