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工读”才能办好工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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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伟昌.淡化“工读”才能办好工读教育[J].教育导刊,2004(13):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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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伟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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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新穗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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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州市新穗学校(工读)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公安局协办,专门招收品德行为偏常,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或有轻微违法行为,普通学校难教,家庭难管的广州市中学生。它是普通教育中实施特殊教育的一种形式,是义务教育的辅助性学校,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工读教育要健康发展,就要走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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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读教育 学校纪律 特殊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 普通教育 教育局 普通学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未成年人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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