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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爱情词的类型判分与鉴赏
作者姓名:枕求
摘    要:<正> 早期的爱情诗大多是作者的自我表现,如诗经、汉乐府、南北朝民歌里的爱情诗。魏晋以后文人的爱情诗作逐渐出现了第三人称和代言体,还有托意、咏物、描写爱情故事、泛咏相思离别等多种类型,但总数仍不多,且系逐渐繁衍、零星散见,其时代、人物、环境、主题及其所采取的表现方式,均较明晰。至唐宋词则不然,同一作家的爱情词作里多种类型的爱情词都有,若不加判分,则不得其情,不明其理,势必造成淆乱。如将代言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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