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志红: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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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德铭.莫志红: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责任[J].广西教育,2012(36):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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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德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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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桂林市聋哑学校创办于1942年,是广西最早的一所盲聋学校。莫志红是这所学校里的语文教师之一,她在这所学校执教18余载,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在2006年荣获自治区优秀班主任称号。莫志红说:“当年还在南京特师学习时,我就已经接触过聋哑学生了,看到他们,我就想,他们有正常的学习能力。只是很多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而放弃了他们,所以毕业后,我就决心用我所学到的知识帮助他们。”莫志红从不放弃每一位有机会开口说话、每一位有机会学习知识的学生,她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平等地对待每个学生。爱是教师教好学生的巨大力量。曾经,在她的班上,有一个女同学病重住院,而该同学的父母远在河池,不能及时赶来,莫志红便临时扮演起父母的角色来,每天给她送饭送菜,晚上也陪伴着她。莫志红就是这样关心着班上的每一个学生,对于她的学生来说,莫老师就仿佛是另一个可亲可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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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工作者 聋哑学生 责任 聋哑学校 语文教师 学习能力 学习知识 优秀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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