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课程背景下的语文“三法”
引用本文:张淑娥.新课程背景下的语文“三法”[J].江西教育,2006(9):32-33.
作者姓名:张淑娥
摘    要:一、“备法” 随着新课改的实施,过去的备课方式,已很难适应教育教学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为:一是教案缺乏以人为本的新理念,不能体现学生主体地位;二是过分依赖教参,教案编写程式化,千篇一律,对教材缺乏个性思考,完全没有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教学目标的预设,过分注重认知性目标,没有从深层次挖掘文本中的教育资源;四是部分教师写教案,完全是走过场,应付检查。

关 键 词:课程改革  语文教学  主体地位  教案编写  备课方式  以人为本  教学资源  教学目标  小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