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曹冰严的《张元济与商务印书馆》一文说:“1992年5月,董事会曾依据张氏意见,提出‘股息公积’办法两条于股东会:(1)公司嗣后遇有盈余,分派股息至一分以上时,应酌量提存股息公积。(2)股息公积除积存巨数,于扩充股额时改作股份,或遇股息不足一分之年酌提垫补外,非经股东议决,概不提用……后由童世亨提议,添加(3)股息公积按常年八厘起息一条,始得通过。企业遇有盈余,于提存一般的法定公积之外,采取股息公积办法来增加积累,这在当时是一种创新的措施。后一·二八之役,商务印书馆总厂被毁,损失惨重,能于半年余时间内复业,并渐次规复,主要就是靠了这笔一百数十余万元现金积累可以运用,才得重新规复”(《商务印书馆九十年》,第35页)。该文1980年在上海《文史资料选辑》总第32辑刊出后,12年来多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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