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民族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
引用本文:余成刚.论民族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J].广西教育,2009(30):58-59.
作者姓名:余成刚
作者单位:北方民族大学
摘    要:民族院校的法学专业应培养具有以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熟悉国家的民族立法和民族政策;具有公平、公正的民主法治信念;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获取知识的能力、交流的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初步的研究能力、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关 键 词:民族院校  法学教育  人才培养  目标定位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