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力度推进科技档案交流 |
| |
作者姓名: | 江勤忠 |
| |
作者单位: | 大连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
| |
摘 要: | 《国务院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技术也是商品,单位、个人都可以不受地区、部门、经济形式的限制转让技术。”这里指的作为商品的“技术”,主要的应当是各种生产科研成果。这些成果参加交流的形式是技术形态的,而不是产品形态的,这些技术形态一般是科技档案。在新形势下,科技档案作为特殊的商品,进入市场交换领域,是我国科技档案工作新课题,是档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
关 键 词: | 科技档案 档案交流 技术转让 技术交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