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语文教学观念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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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江丽.新课标下语文教学观念的转变[J].新疆教育,2012(10):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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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江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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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威县高公庄学区李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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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课标准的制定,明确了素质教育所必须解决的具体问题,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以语文能力为核心,是语文能力和语文知识、语文积累、思想品质、审美情趣、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融合。语文素养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语文素质。因此,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将是语文教师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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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转变 观念 教学方法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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