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地方与中央相抗衡的制度因素——以东南互保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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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艳.晚清地方与中央相抗衡的制度因素——以东南互保为例[J].九江师专学报,2011(1):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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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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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安徽芜湖24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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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义和团运动兴起后,清政府盲目地颁布了宣战上谕,而东南督抚却公然违抗谕旨,与各国商订了东南互保章程。这一地方与中央相抗衡的典型事件,主要是以地方督抚拥有政治、经济、外交实权为前提的,客观地反映了晚清政权体制的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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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 中央 抗衡 制度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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