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逻辑学的功能及其教学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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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励和.对法律逻辑学的功能及其教学问题的探讨[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1(3):6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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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励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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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湖南,株溯,41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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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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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逻辑学是培养法律思维能力的重要工具,在高等学校一般作为法学专业的必选课来开设。作为逻辑学的分支学科,也作为逻辑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法律逻辑学的教学具有自己的特点。在教学计划的安排上,应当改变现制,安排在大学二年级开设。在教材编纂以及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应当突出法律的特色,并在教学中实现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在许多法学专业学生热衷于公务员考试的大背景下,可以考虑将课堂教学与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的训练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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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逻辑 教学 思维能力 行政能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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