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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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毅斌.浅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政府职能定位[J].华章,20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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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毅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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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贵阳,55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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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从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而政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与主体,应当逐渐转变为服务型政府:首先,政府内部应当逐渐形成以服务为导向的行政文化;其次,政府应当建立以服务为导向的相关行政规章制度;再次,政府应当区别对待不同群体的差异,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机制,推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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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政府职能转变 服务型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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