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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与政府职能
作者姓名:陈汉平  黄连元
作者单位:[1]江汉大学商学院,湖北武汉430056 [2]江汉大学《地方高校发展与评估》编辑部,湖北武汉430056
摘    要:房产市场和土地市场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市场。从理论上看,政府在两个市场上的职能不同。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上,应该干预土地的价格和收益分配,以实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我国政府没有把政府与市场职能分工原理正确地运用到地产市场,将房产市场和地产市场职能混为一谈,政府职能不是越位就是缺位,造成了土地价格飙升,扩大了贫富差距,挤压了制造业,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给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后患。对厘清政府在房地产市场的职能,促使政府职能归位提出5项建议:宣传土地作为不可再生资源的社会性意义;顶层反思和重建;废除土地财政;加强对楼市需求管理,禁止以租养贷;适度调控住房需求。

关 键 词:土地市场  楼市  政府职能  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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