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条约前时代清政府对领水主权的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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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利民. 试论条约前时代清政府对领水主权的维护[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 25(1): 12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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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利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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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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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不平等条约签订前,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集中表现为挑衅中国领水主权。面对这种非法挑衅,当时的清正府出于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实施强制引水制度,牢牢控制引水主权。严格管理湾泊的洋船。商船、兵船必须湾泊于指定地点,并接受严格管束。对外国船员行使完全的刑事管辖权。拒绝列强染指海上缉捕权。正是由于清政府采取了比较严厉的措施,在武力和封舱的威慑下,西方列强的挑衅活动不得不有所收敛,条约前时代的中国领水主权也因此而大体上保持了完整。当然,这种完整随时都受到威胁。嘉道年问,特别是鸦片战争前夕,列强挑衅中国领水主权的活动日益增多,预示着对中国领水主权大规模侵犯的时代即将到来。鸦片战争的爆发就是一个标志。自此之后,中国领水主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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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平等条约 领水主权 列强 清政府 |
文章编号: | 1003-0964(2005)01-0121-04 |
修稿时间: | 2004-09-30 |
A study on China''''s safe-keeping for sovereign rights over territorial waters in pre-treaty day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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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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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unequal treaty sovereign rights over territorial waters the Big Powers the Qing Dynas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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